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作者:睿之邦网编部 | 发布时间:2024-01-28|点击数: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注册公司代办](/template/pc/skin1/images/gszc.jpg)
有很多客户来我公司咨询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和分公司材料规范有哪些,睿之邦网编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一列举出来,希望需要个人独资变更老板有所帮助。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独资企业名称变更
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交材料。名称依法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预先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
(1)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成功申报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2)名称使用了其他非营利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与该非营利法人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非营利法人授权的证明。
(3)名称使用了另一个企业名称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与该企业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的证明。
(4)名称使用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为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的,还需提交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书。
(5)名称与他人登记在先的企业名称存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情形且有投资关系的,申请人还需提交与他人登记在先的企业有投资关系的证明或者他人登记在先的企业的授权文件。
变更投资人
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变更经营场所
应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按具体情况提交材料;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1)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
(2)使用宾馆、饭店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增设经营场所、多个商事主体共用同一地址以及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布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的,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变更投资人姓名和住所
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的,提交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变更证明,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其他登记事项变更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
4.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
◆ 增设分支机构备案的,提交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撤销分支机构备案的,提交分支机构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 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备案的,提交变更名称后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独申请备案的,还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仅限于经营范围和其他事项需要审批的)。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解答的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关注睿之邦,分享更多财税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