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册提交材料规范
作者:睿之邦网编部 | 发布时间:2024-01-26|点击数: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在注册公司,常问的是注册公提供的材料是什么?今天睿之邦给大家分享有限公司注册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欢迎收藏。
1.有限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有限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记录了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股东出资比例、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委托代理人的所有信息,是注册公司不可缺少的材料
2.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里面写着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出资金额、股权分配比例、分红、职位任职要求、财务、公司转让、法定代表人、公司破产等相关条款。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有限公司法》和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者其他相关文件。对《有限公司法》和章程规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全体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按具体情况提交材料。
◆ 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
◆ 使用宾馆、饭店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增设经营场所、多个商事主体共用同一地址以及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布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的,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6.涉及到前置审批的。
需要先办理前置经营许可证,拿到前置审批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到工商办理营业执照。
7.涉及到特殊行业需要验资的
目前有27种行业,需要工商注册时,提交验资报告,才能申请注册。
8.公司名称申报
◆ 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成功申报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 名称使用了其他非营利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与该非营利法人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非营利法人授权的证明。
◆ 名称使用了另一个企业名称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与该企业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的证明。
◆ 名称使用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为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的,还需提交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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